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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在突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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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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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出台14部地方性法规,娄底以立法之力破发展之题、应民生之需——
“身边法”解决群众“身边事”

  陈桂元 黄诚 邹娜妮

  守一江碧水,立生态保护之法;

  兴材料产业,立发展赋能之法;

  解民生关切,立幸福加码之法……

  作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补充,地方立法解决的是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6年,娄底成为湖南第二批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地区。10年砥砺前行,娄底地方立法工作在探索中成长,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先后出台14部地方性法规,以精准务实的制度供给擘画市域治理法治蓝图,为全力推动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法治领航,碧水共护

  娄底境内孙水河全长95公里,是娄底市第一自来水厂唯一取水水源,承担数十万群众供水保障重任。

  2016年,获准行使立法权后,娄底从环境保护类13件备选项目中择优,将《孙水河保护条例》确定为全市首部实体性立法项目,立法调研组全覆盖踏勘干流及支流,收集涉河涉水问题和相关建议216条,组织专家论证、召开立法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环保社会组织全程参与,切实保障法规“立得住、真管用、可执行”。

  资江,是娄底、邵阳、益阳三市的母亲河,全长465公里。长期以来,资江保护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地方,协同治理能力较弱。2020年7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部署推进资江流域协同立法,指定娄底为牵头单位。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向市委专题汇报,争取高位推动。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5次召开协同立法推进会,2次集中统稿修改,探索建立跨区域保护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应急处置、联动保洁、生态补偿、联合执法“六项机制”,构建起一江碧水三地共护的一体化治理格局。2021年12月3日,三市《资江保护条例》同步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全省率先探索形成流域协同立法、协同治理新模式。《资江保护条例》兼顾通用性与差异化,既可“单兵操作”又能“军团作战”。次年3月1日,三市同步举行实施启动仪式,开启法治守护湘中碧水清流新篇章。

  10年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完善生态法治体系,先后出台《湄江风景名胜区条例》《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作出《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全方位构筑绿色生态保护屏障,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

  以小促大,产业跃升

  娄底因钢而立、因材而兴。

  近年来,娄底以建设中部地区“材料谷”为总揽,推动“三钢三电一钛”现代产业集群式发展。围绕产业发展大局,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以“小快灵”立法形式,出台《娄底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以13条硬核条款为“材料谷”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先进材料产业的促进型地方性法规,立法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针对创新能力不足和要素保障力度不够两个关键薄弱点,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从支持重大创新平台落户、关键技术攻关转化、用地优先保障、人才引进培养、财政金融资金支持、水电气供给优化、品牌建设等关键环节细化举措。

  法规起草审议期间,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园区企业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9场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100多条。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出台后,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相继配套作出推进解决执行难决议、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措施、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决定等,推动市政府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等19条“干货”。

  2025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满意度测评。今年,再次开展执法检查,就亟需解决的问题向市政府交办。法治赋能之下,娄底已建成亚洲最大高强钢生产基地、全国最大汽车板生产基地之一,硅钢产能位居中部第一、全国第四,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能级持续跃升。

  立法为民,善治有方

  2909个停车泊位“让位于民”,这是《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该条例系统规范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就停车行为规范、服务收费及免费停车等作出具体规定,督促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双休日、节假日免费开放,新增施划摩托车停车泊位逾800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逾1400个,清理取缔私设地锁逾300个。条例还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由30分钟延长至45分钟,获群众好评。

  2020年,娄底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娄底市委要求以法治力量护航文明城市提质升级,该市人大常委会加快出台《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该条例调研、起草、审议过程中召开座谈会96场,通过网络问计、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9328条……每一步法规出台背后,娄底始终践行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在护航城市居民美好生活的同时,立法工作始终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2022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仅用16项条文,精准回应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难点问题。截至2025年底,娄底建有省级美丽乡村重点建设村74个、市级180个、县级574个,建成和美片区138个、和美屋场1394个。

  10年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持续以精准立法供给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10年立法路,一步一印记。娄底地方立法从起步探索到提质增效,从单点突破到体系构建,始终立足市域实际、紧扣群众“身边事”,持续为湘中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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