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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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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隐私困局”需要多维度突破

  苑广阔

  近日,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了65款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的移动应用(App),涉及未显著告知隐私政策、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共享数据、未提供有效注销功能等。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对违规应用大规模“点名”。此前的4月,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已通报13款违规应用,包括外卖、金融、社交等多个领域。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保护正越来越被重视,互联网的“隐私困局”需要多维度突破。

  法律维度,亟需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我国已构建起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但正如专家所言,法律的颁行相比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仍然存在滞后性。典型案例中“不得以撤回同意拒绝服务”的司法认定值得肯定,但更需建立动态立法机制,针对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及时制定专门规则。同时应当细化处罚标准,提高违法成本,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伦理维度,则需要重构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契约”。很多用户从不阅读隐私协议,反映的不仅是用户的“惰性”,更是平台伦理的失范。企业应超越“合规即免责”的思维,将“隐私设计”理念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这种将用户权益置于商业利益之上的伦理选择,应当成为行业共识。

  平台维度,还需要建立“责任共担”的生态体系。应用商店作为“守门人”,应当完善App上架审核机制;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履行义务,提供准确、真实的检测结果;行业协会应制定更细致的分类标准。某社交平台推出“隐私政策简明版”的实践表明,平台主动降低用户理解成本,不仅能提升合规水平,更能赢得用户信任。

  个人信息保护不只是法律问题,更是关乎数字文明走向的命题。走好发展与保护的平衡木,需要的是智慧和定力。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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