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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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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先提价再降价”需先立规矩

  吴学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向主要平台企业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要求严格规范促销行为,针对“先涨价后降价”等问题组织自查,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督促平台优化、公示促销规则,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保障大促规范透明。

  每逢电商大促,各类促销玩法层出不穷。但不少折扣由商家自主设定基准价,打折前原价、折扣范围、活动时长缺乏清晰约束,“先提价、再折价”成为长期顽疾,屡屡遭到消费者诟病。对于这类促销乱象,监管并非无章可循。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促销应当信息真实准确;折价减价时,要清晰标明减价基准,方便消费者识别。

  营造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以坦诚的价格面对消费者,是商家诚信度的重要表现,是赢得消费者的重要原因,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很明显,商家先提价再打折,提了的是价格,折了的是良心。这类不实促销,一旦符合法定情形,便涉嫌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规定,相关行为若构成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诚信经营、明码实价,是对经营者最基本的要求,靠价格套路博取流量,最终只会透支自身信誉。

  遏制“先提价再折价”,既要法规托底,更要监管发力、从严查处。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做好价格核验;消费者擦亮眼睛、主动维权,多方合力,才能压缩价格套路的生存空间,让优惠实实在在。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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