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芸
停车难、停车乱,是困扰诸多城市的民生痼疾,广州正以法治之力精准破局。12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显示,修订后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应有序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要求设置明显标识、泊位信息接入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所得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以确保开放有序可控。
广州停车困境颇具代表性。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广州小汽车保有量超404万辆,停车供需比值为1.08,看似平衡,但老城区车位紧缺、部分区域车位闲置的现象并存。老城区、商圈等“一位难求”,潮汐拥堵频发,而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大量闲置。资源错配既浪费公共资源,也加剧群众停车焦虑。花都、南沙试点已验证开放共享价值,通过开放泊位缓解停车难颇受好评。此次修法将试点经验上升为全市制度,推动公共资源共享从“偶然便民”转向“常态惠民”。
从“鼓励”到“应”的用词之变,彰显城市治理理念之变。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属公共资源,除保障公务外,也应服务公共利益。此次修法明确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单位必须开放,并配套标识公示、信息统一接入、收益上缴财政等规范,防范资源滥用、保障开放有序。这一设计平衡了公务保障与民生需求,盘活围墙内“沉睡资源”变为民生红利,诠释了“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让机关停车场真正成为民生福利,还需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措施落地。相信随着条例正式施行,更多机关停车场将“开门纳客”。
(作者系退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