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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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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65人次
从“事后救火”到“事前预防”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万传文 罗朝阳 李孟阳

  “我们来预判一下,哪些环节可能存在廉政风险?”12月上旬,澧县城头山镇,镇党委书记李昊明摊开一张密密麻麻的建房审批地图,对自然资源所、执法队、经管站相关负责人说道。

  城头山镇紧邻中心城区,建房需求多,廉政风险随之增大。“审批权限是否清晰?”“违规预警机制是否到位?”“怎么形成监督制约?”现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逐项梳理建房审批流程存在的廉政风险。谈话结束后,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责任清单。

  “过去是‘消防员’,哪里着火往哪跑;现在我们更像‘安检员’,化险于未然。”李昊明说。

  这种常态化的“警报”机制,正是党内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核心理念——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将问题“火苗”扑灭于初萌。

  今年以来,澧县县委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实落细,要求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猛踩刹车”,努力做到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代价最少。

  往年,教育领域存在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教师投诉较多的情况。“哪些红线不能碰?如何确保公正公平?”今年10月下旬,评审启动前,县教育局党组书记石龙对分管局领导和人事股长一对一敲警钟。分管副局长对各学校参评人员进行专题提醒谈话,全方位构筑“防火墙”。

  推动“治已病”向“防未病”深化,从“处理一件事”到“完善一套制度”。大堰垱镇、码头铺镇创新推出村支书季度谈心制度,在倾听“牢骚”中捕捉真问题,并由此出台村级微权监督办法;城头山镇在规范建房审批后,设立建房动态台账,对农村建房从审批到建设全流程记录;县文旅广体局在化解一起署名纠纷后,推动修订文艺创作奖励办法,从根本上规范标准与程序。

  如今在澧县,监督不再是令人紧张的“利剑”,而是干部前行路上可感可知的“安全护栏”。澧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65人次,“我们的目标不是处理多少人,而是通过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个案处置,推动系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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