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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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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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288号金色地标大厦26-27楼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130185
注: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贷款本息余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