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委政法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双回路”解纷机制的工作指引》,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双回路”解纷机制是由湖南高院提出并积极推行的多元解纷机制,是指矛盾纠纷化解可通过综治中心调解和法院先行调解两条回路来进行。该机制依托综治中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中心”平台,以综治中心调解为主渠道,利用系统集成优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以法院先行调解为第二条线路,对经综治中心调解不成或直接诉至法院的纠纷,在依法登记立案后按自愿、合法原则开展先行调解。
《工作指引》详细规范了矛盾纠纷委托综治中心的衔接机制,明确法院可委托综治中心调解的案件范围,涵盖婚恋家事、金融借款、物业服务合同等多类纠纷。同时规定了委托程序、调解时限及综治中心调解成功的处理程序。对经综治中心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返回法院的程序也作出明确规定。
该《指引》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法院和综治中心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力量,通过加强培训指导、推动综治中心与法院平台建设等举措,凝聚起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陈绍飞 曾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