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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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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湖南日报11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莫成 通讯员 包伦金)10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

  芙蓉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文明村镇和国家4A级景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开发的深入,芙蓉镇的保护与发展面临部分传统民居被随意改建、扩建,民宿、餐饮等商旅行业发展无序,古镇保护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亟待优化等新的挑战。湘西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调研,2019年6月启动《条例》制订,2025年8月27日经湘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9月26日经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7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等,核心内容为“协同推进、分区保护、风貌管控、禁止破坏”四大部分。“协同推进”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权清晰”的保护管理格局。“分区保护”将122.86公顷的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核心保护范围24.4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98.37公顷。“风貌管控”指核心保护范围内除了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外,原则上“只修不建”;建设控制地带的新建、改建,需与古镇风貌相协调。“禁止破坏”指保护范围内严禁从事采石开矿等15类有损环境和影响市容的行为。

  湘西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积极采用立法手段加强古城古镇古村的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已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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