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4日讯(通讯员 周玮师 杨叶芳 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面对要求“视频扫码”的客户,商家务必多留个心眼。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新型网络盗窃案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等7人专以“扫码付款”为由诱骗商家进行微信视频通话,进而截图其付款码盗刷套现,该团伙累计窃资近40万元,最终获刑。
2024年7月2日,开福区某手机店的赵女士遇骗。一名“客户”通过某社交平台联系赵女士购买手机,赵女士发去收款码后,对方以“扫不了”为由,称要“远程扫码付款”。赵女士按要求打开收款码展示,对方却始终不露面,突然挂断了视频电话,并将其拉黑。她随即查看手机发现自己展示的是付款码,账户内很快被刷走1498元。
警方侦查查明,黄某某、黄某是犯罪集团的上线,专门诱骗被害人进行微信视频,利用支付平台“收付款界面默认显示付款码”的特点,截取受害人来不及更换的付款码图片;钟某等5名下线则在省外,持截图到线下商铺套现,赃款按“上线七成、下线三成”拆分。
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责令退赔全部涉案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