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湘中银批转2025001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已将其对本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976951342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40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975324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
2025年9月30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25年7月2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法院裁判文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