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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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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简称“工行湖南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南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工银湘2025年01号资产包),工行湖南省分行已将其自有或授权处置的、对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湖南省分公司。现工行湖南省分行与中信金融资产湖南省分公司联合公告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信金融资产湖南省分公司作为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清单”所列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金融资产湖南省分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如有)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256272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19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807015999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5年9月11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系截至2024年12月20日的转让债权贷款本息及垫付费用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3.本公告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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