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还车难 退款难 维权难
汽车租赁遭遇“局中局”?

    漫画/刘也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租赁的车辆深夜莫名失踪,押金退还屡屡受阻。近日,两名群众向湘问频道反映,他们在长沙博帆直营车队(租车公司)租车后遭遇一连串闹心事,向多部门求助,问题得不到解决,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车辆深夜失踪

  今年4月,危先生在长沙博帆直营车队岳麓店租用一台载货车,约定每月租金2800元,押金4000元,在吉首市从事“货拉拉”。

  7月25日,车辆租赁到期,他从湘西将车送回长沙,因租车公司已下班,双方约定第二天一早办理退车手续。次日清晨5时许,危先生来到酒店地下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辆(连带车内个人物品)竟不翼而飞。

  报警后,警方查实,车辆被第三方“乾蜀汽车资产管理部”开走,对方表示车辆是他们的,长沙博帆直营车队未缴纳租金,因而收车。

  无独有偶,江西的张女士也遇到类似糟心事。2024年11月,她在长沙县湘龙街道长沙博帆直营车队租下一辆载货车跑“货拉拉”,租期半年,2025年5月底到期。

  “5月底出了次交通事故,维修费由我先垫付,保险公司还没理赔,只好继续交钱续租。”7月2日晚11时许,张女士向租车公司发信息表示不再续租,对方回复“明天将车辆开到星沙”。谁知次日一早,车辆竟不见踪影。后来才得知,车辆被租车公司连夜拖走,其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及部分现金也一同被收走。

  押金追讨困难

  “将有争议的车辆转租给我,导致我无法还车,押金也退不回。”危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前往租车门店时,发现门店已转让,后来才找到长沙县湘龙街道的门店。租车公司向记者解释:“没退押金并非第三方扣车,而是危先生没支付超里程费和超保养费,两项共计5000多元,扣除押金后还倒欠1000多元。”

  危先生对此很是气愤。他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车公司还将其支付宝账户与“蜘租人”平台绑定,一直自动扣费。他多次要求解绑,始终未能如愿。“绑定时需用户自主操作,输入支付宝密码,不存在不知情。”租车公司表示,欠款没付清不会解绑。

  针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租车公司表示“先付费后使用”,拖走车辆是因其7月份租金逾期未交。“车子弄得稀烂的,中门一开就会掉下来。维修已经掏了三千多元,还得花两千多才能修复。我们用水印相机拍照留证了。”当记者问及“收车前为何不通知张女士当场交接”时,租车公司声称“联系不上她,发信息也不回”。

  张女士回忆,当初租车时车辆就有剐蹭,是租车公司极力推荐的旧车。如今,这些旧伤都被算在自己头上,她实在无法接受。“还没当面交接,货车就不见了,说是直接送修了,光工时费就花了一千多元!”张女士向记者出示的长沙博帆直营车队向其提供的还车单显示,包括违约金在内,其需缴纳1.289万元费用。在她提出质疑后,数据变成了0.544万元;向市监局投诉后,数据又成了0.314万元。

  执法遭遇迷局

  二人曾向公安、市监、运管等部门反映求助,均未得到解决,究竟是何原因?记者联系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此为民事纠纷,不在该部门职责范围内,建议向法院起诉或向辖区司法所求助;县公安局则建议向合同甲方所属地报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此类投诉事件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则回复“租车押金问题经双方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8月6日,张女士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询问立案情况,得知被告公司不在长沙县辖区,且对方不同意调解,需要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危先生提供的《新能源汽车租赁协议》显示,出租方为“长沙彧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而收取租金、押金的账户却为“长沙臻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再加上“长沙博帆直营车队”,租车竟涉及多家公司。而张女士的租车协议上,出租方和收款方均为“长沙彧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公司解释称几家公司为同一法人,平时租赁协议都这么签。对此,张女士无奈感叹:“法人身份证、电话、地址都不知道,弄得起诉也难。”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指出,租赁公司或第三方在未通知承租人、无警方见证下拖车属违法行为。车辆正常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和占有权,出租方收回车辆需履行事先催告、通知取回等程序,否则即侵害承租人权益。“水印相机照片仅能作为辅助证据,认定合法拖车需形成证据链,包括GPS轨迹、警方回执、现场视频等。第三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对抗承租人,出租方单方报价和擅自维修难以认定损坏责任。”她建议强化汽车租赁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市场准入,从源头遏制霸王条款、不正当竞争等乱象。

  针对行业存在的“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权责划分模糊等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需推行一车一牌一证备案制度,督促相关平台对入驻租赁公司实施“保证金+信用评级”双轨管理;同时推动交通、市监、税务等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强化行业规范。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70002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80017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湘)字第023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