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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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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构建司法协同湿地生态保护屏障
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司法保护令》发布

  湖南日报8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典波 通讯员 张鸿)岳阳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林业局近日联合发布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司法保护令》。这一创新举措以司法利剑为“候鸟天堂”保驾护航,标志着岳阳在构建湿地生态保护屏障进程中,迈出司法协同发力关键一步。

  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是中国首批国际重要湿地之一。岳阳市先后出台湿地保护规划、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修复方案,构建“一湖(洞庭湖)一带(长江岸线)六廊道多节点”全域保护格局。按照“湿地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流域性保护框架,将全市湿地明确划分为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已发布34块一般湿地名录,对不同等级湿地实施“量身定制”保护。

  岳阳推动地方立法保护,先后出台《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岳阳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和13项规范性文件,明确湿地保护的责任主体、禁止行为与处罚标准,将重要湿地及其保护红线纳入刚性约束。市级层面成立“国际湿地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与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委员会,统筹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职责,建立督查与考核工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布局13个环资司法保护基地,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湿地保护一线,让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就地受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效果。

  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明确严禁开垦填埋湿地、非法采砂采矿,排放污水、倾倒垃圾,非法狩猎捕捞、破坏动植物栖息地,在核心区违规垂钓等禁止事项,从开发、污染、捕猎等多维度,为东洞庭湖湿地筑起“司法防火墙”,巩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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