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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张民伟先生(身份证号码:4330241970****5432)因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及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约定,公司已于2025年4月2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经办服务暂行规程》(湘人社规(2024)6号)第三章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申请”的服务规程,需你自行提出个人存档申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公司现通过登报方式告知,限你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三日内到公司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流动,逾期未办理的公司将档案转由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所有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
2025年8月1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一公司向凯雄、谢波、张西伟、肖昌盛、左羡琰、谭绍云、刘志良、夏旺波、邓成辉、邹鹏程、陈奇、曹仁华、严玉凤、陈运红、周训文、向学均、周卫华、周剑、吴桂华、黄昌红等20人经多方联系未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现决定与以上人员公告解除劳动合同,请上述20人至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二段158号9楼906室)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至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则视为上述20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一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