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原件一张,该缴款书记载的执收单位名称为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票据编号为NO:3776819309号,民事案件号为(2021)湘0406民初2190号,缴款书付款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缴款金额为76216.00元,现特此声明该票据原件作废。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