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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新化县三人民医院(孟公镇中心卫生院)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门诊缴款书1份,编号:湘财通字(2024)0044396526。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湖南省食用菌协会遗失财政票据领用证,号码为:1109;遗失财政票据44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000061917—NO.000061960。声明作废。
证件作废
●郁瑞清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票据号码:NO.5613487978。声明作废。
●胡瑨遗失教师资格证,证号:20124302922000036,声明作废。
●周洪波遗失警官证,号码为:4310317。声明作废。
●曹美廷,男,遗失残疾军人证,号码为:湘军D014245。声明作废。
●雷柏生(身份证号:4328261956****0013)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号码为:湘财通字(2019)NO.3446997049,金额:3980元。声明作废。
●戴玉梅(身份证号:43052419810613****)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3898775535,金额:10795.69元。声明作废。
●父亲盛庆如、母亲张维遗失女儿盛瑾慧长沙市第一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T430753084,声明作废。
●张权得(身份证号码:43293019701009****)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NO.5637656692。声明作废。
●肖光泽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3787974785,金额:5079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