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我国新能源车险领域迎来首个指导意见。1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一揽子政策举措,明确将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推动降低维修成本。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供给渠道和类型,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通过技术开放,提升动力电池的维修经济性,支持其自营或授权网络向社会销售“三电系统”配件。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综合考虑低速碰撞试验结果、易损零部件价格、常见维修项目工时等因素,及时优化保险车型分级等级,推动其与商业车险保费相挂钩。
为解决高赔付风险带来的投保难题,指导意见提出,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据了解,因高赔付风险等因素在原有投保途径遇到投保难的新能源车主,可自愿申请投保并自主选择保险公司,险企不能拒保。
目前,相关机制已建立,“车险好投保”平台将于1月25日上线运行,保险公司自愿参与。首批有10家大中型财险公司接入,第二批20家左右财险公司将在今年2月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