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含下属各分支行)将其对以下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依法转让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以下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兴业银行大厦101、202及7-16楼整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329013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196047
2025年1月9日
注:本公告清单列示融资本息余额及代垫费用数据截至2024年8月20日(含),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按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