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所持有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特发布此公告。
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366万元,占比73.71%,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该公司注册资本68,333万元,属制造业,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中路56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含电真空器件、电子枪)、电子材料、电子应用整机、电子机械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子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网络系统集成;工业用气、纯水的加工制造、销售;动力设备、管线、空调及水电安装工程。(涉及行政许可的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主要产品为低功率真空电子管。
该股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如下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
2.其他特别要求: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及征求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等手续。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李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2580497 82580482
邮件地址:liping-cs@coamc.com.cn,lichengjin@coamc.com.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湖南国际金融大厦17楼
邮编:41000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31-8258043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电话:0731-8582521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 电话:12378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