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湖南日报》第5版刊登的《关于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中的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债权本金余额4,791.21万元,利息为1558.14万元。
现更正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债权本金余额4,791.21万元,利息为2149.25万元(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的法律文书计算得出的金额和法院认定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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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