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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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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启动

  湖南日报9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兴东)为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省委宣传部近日下发通知,面向全省开展第四届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活动。被评为“十大金策”的成果,将按有关规定列入应用类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对参评前未获省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十大金策”成果,给予省社科基金智库项目成果立项资助。

  据介绍,本次推选设A、B两个类别。A类:省社科院、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各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推选的研究成果。B类:各市州及A类之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推选的研究成果。两个类别各评选“金策”10个左右,共评选优秀成果30个左右。

  2020年7月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在省级以上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中被吸纳采用的;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高质量期刊全文转载的;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结项良好等次以上(含免于鉴定),或为省社科基金项目且结项等次为优秀(含免于鉴定)的应用类研究成果;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出具有效证明的。

  同一选题且署名一致的多项成果,可以系列成果形式申报。凡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不得参评。

  本次推选采取单位推荐形式,我省及中央在湘各级党政机关、军事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推荐。省重点智库所在单位可推荐5项,省专业特色智库所在单位可推荐3项,各市州和其他单位可推选1至2项。市州相关单位的研究成果由市州委宣传部推荐上报。推荐单位要对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于10月12日前将《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本次通知详情及相关表格可在新湖南客户端·智库频道点击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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