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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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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2年1月18日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叶晓颖

  2021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履职尽责,全省检察工作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中得到加强和改进。省检察院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称号。全省检察机关有27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违规“减假暂”顽疾整治、案件评查等经验做法被全国教整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一、始终把筑牢政治忠诚作为首要任务,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90年检察史学习教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2次。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家风建设。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给予检察人员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既抓“当下治”又抓“长久立”,省检察院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权力清单、任职回避、员额退出、内部审计等制度规范30项。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推诿拖延”整顿和超期未办结案件清理专项活动,推出21项检察为民实事,为基层调增检察官员额职数170个,清理超期未办结案件122件。深化检察英模教育,选树彭庆文等5名先进典型,开展“身边最美检察蓝”评选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有48个集体和29名干警获省部级以上表彰,14人在全国性业务竞赛中获评“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称号。

  二、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127人、起诉89312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10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55人。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涉毒品犯罪11670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619人。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所涉问题,挂牌督办公益诉讼案件73件,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1.9亿元。部署开展耕地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因案致贫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615万元。起诉重大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法阻工所涉犯罪196人,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443人。在长沙、岳阳等5市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对25个涉案企业启动合规整改。助力清廉湖南建设。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872人,已起诉651人,不起诉26人。

  三、始终把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作为法律监督重点,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74件、撤案638件,追捕1434人、追诉1939人,不批捕6525人、不起诉2458人。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34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833件。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撤销违法减刑假释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403件、收监执行670人。省检察院出台“减假暂”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办法。切实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94件、再审检察建议3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250件。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53件、再审检察建议231件。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557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06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44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01件。

  四、始终把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作为重要法定职责,为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提供检察助力。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责,核查问题线索1097件,立案侦查127人(同比上升119%)。紧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减假暂”等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立案侦查80人。紧盯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暴力取证、变相体罚、虐待被监管对象等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立案侦查18人。倒查“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涉黑涉恶案件2731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17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21人。

  五、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重要目标,以法治的力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00件,督促8940个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经过公告、检察建议回复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起公益诉讼481件,法院已审结42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3314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260人。牵头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将122名有性侵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36份、变更监护权11件。针对因案致贫家庭孩子上学难等问题,与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协力打造“检爱计划”。开展“检察助力讨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1人,支持务工人员起诉3274件、讨薪6200余万元。开展惩治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专项行动,起诉诈骗、虐待、遗弃老年人等犯罪2251人。

  六、始终把接受监督制约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以更加开放坦诚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10条审议意见,推出“建设6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等18项举措并狠抓落实。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23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结省政协提案4件、民主监督意见建议46件。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61条、法律文书6.2万份。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走进检察、监督检察。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撤回起诉的案件和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件。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检察办案1544件次、参加检务活动800余人次。

  2022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始终”要求,大力弘扬务实担当作为精神,依法能动履行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四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五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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