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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记者 曹辉
通讯员 杨建兴 黄前良
“谢谢您,要不是您的帮助,我们还不知道这起案子什么时候是个头。”10月26日上午10时许,双方当事人李文(化名)、李思(化名)双胞胎姐弟和刘月娥(化名)、李文华(化名)母子一起将分别写有“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心系群众,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人——湘潭检察职业道德标兵郑子昆手上,感谢他帮助化解了10年的民事赔偿纠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2002年8月,雨湖区昭潭乡高标村村委会研究决定改造村里农贸市场,村主任李建设(化名)主要负责此项工作。最终,工程由该村一个赵姓基建老板承包。由于没有承包到工程,李建设堂兄弟李耀光越想越气,怀恨在心。2004年6月5日凌晨,李耀光手持菜刀,翻墙爬进了李建设的家,将其妻子和大女儿杀死,还将双胞胎姐弟李文、李思砍成重伤。 作案后,李耀光畏罪潜逃。
2005年9月22日,李建设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耀光及其妻子刘月娥共同赔偿各项费用892823.6元。
2007年10月,李建设因病死亡。2011年7月,李耀光在广东惠州因交通事故死亡。2012年8月1日,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撤销了李耀光涉嫌故意杀人案。2012年11月20日,李建设的女儿李文、儿子李思向法院申请恢复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追加李耀光的儿子李文华为被告。2013年7月1日,雨湖区人民法院裁定恢复诉讼。
2014年7月28日,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月娥、李文华赔偿原告李文、李思1365362.93元。一审判决后,刘月娥、李文华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12月12日,经审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今年5月26日,刘月娥、李文华以立案错误、审判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向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受理了该案,案件承办人就是郑子昆。
从今年8月起,检察官、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律师进行调解。历时半个月,原告最终同意了赔偿84万元的和解协议。
刘月娥东拼西凑凑成50万元。尚有34万元的缺口没有着落。 随即,郑子昆与法官一道,找到本应协助法院执行冻结刘月娥拆迁补偿费而未执行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由该公司承担余下的34万元赔偿款。协议生效后第二天,84万元全部交到法院办案法官手中。
10月17日,李文、李思到法院领取了84万元赔偿款。一起长达10年的赔偿纠纷,在检察官郑子昆和法官的共同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