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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暴需要社会整体发力
2015-05-02 08:44:5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英] [责编:唐能] 字体:【

  张英

  去年8月,岳阳平江某镇男子胡某被刺后抢救无效死亡,凶手正是其结婚30多年的妻子李萍。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包括被害人亲属在内的256人联名请愿,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判处被告人李萍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遭遇丈夫家暴、防卫过当的李萍显然是被酌情从轻处罚。只是这令人唏嘘的惨剧背后,是中国妇女在家暴面前如何才能进行有效自我保护的现实困境。

  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法律缺位、社会救助不力,中国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时往往只能咬牙忍受。在很多人看来,家庭暴力属于“清官难断”的“家务事”范畴,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即便向社区、妇联等组织机构寻求帮助,也往往徒劳无功,导致最终选择“以暴制暴”来终结自己受虐的命运。

  浮出水面的家暴事件只是家暴问题的一小部分。2014年发布的《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报告显示,年龄在18岁-49岁、有过伴侣的女性中,39%称曾遭受来自伴侣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虽说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反家暴的法规、条例及决定,但由于宣传普及不到位,以及后续工作如对遭受家暴的妇女进行有效保护、及时处理家暴问题以防患于未然等方面还没有系统化,使得这些法规条例流于形式,没能真正落到实处。

  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有望今年出台,这对于中国女性来说无疑是一则“福音”。只是在提供法律保护的同时,社会、各相关组织应该对女性,尤其是农村及落后地区的女性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更要发动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进来,为妇女提供必要的多方援助。只有全社会最大程度地形成反家暴环境,才能让女性倍感庇护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