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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
4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选登了四则网友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的咨询。中央纪委法规室表示,地方政府可以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进行拍卖等市场化处置。
对超标办公用房予以市场化处置,可谓好处多多。
首先,可以合理利用房屋资源。经过办公用房治理,超标的用房腾出来了,如果不加处置或被闲置,可能造成更大浪费,与不腾没有太大区别。而通过拍卖或租赁等市场化处置,不仅可提高超标办公用房利用率,体现这些房屋的价值,其收入还可用于办公经费,节省财政支出。
其次,可以防止“超标风”死灰复燃。一些地方和部门喜欢阳奉阴违,在中央查处办公用房超标时,治理态度坚决,也十分配合。但风声一过,他们又重新搬回了超标的办公室,甚至比之前更大、更豪华。对整治出来的办公用房进行市场化处置,可以有效根除“年年整治,年年超标,越治越超”的怪象。
是否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合理、有效的市场化处置,如同一块“试金石”,既可检验有关各方对“整治超标办公用房”这一廉政举措的认识高度与执行力度,也可从中看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有没有切实改进。
其实,对于超标办公用房的处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中纪委再次明确各地可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市场化处置,体现了中央整治“超标用房”的决心,我们期待各地政府回之以得力的落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