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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全程参与”不能总在冲突发生后
唐伟
5月10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发生规模性聚集,并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断,多人受伤。余杭官方表态,在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杭州市常务副市长徐立毅也表示,全程确保群众知情权,一定要把这个项目做成能求取最大公约数的项目。(5月11日新华社)
又是一起因公共工程项目被疑危害环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广东化州市丽岗镇发生的殡仪馆事件,到浙江宁波、广东茂名、云南昆明等地发生的PX项目纠纷,此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警醒和深入反思。
余杭区的此次冲突,主要仍缘于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未获得足够尊重。据报道,当地政府从4月份公布项目信息后,部分居民已经进行多次集会抗议,但政府并未向群众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同时,相关单位已经开始与项目有关的作业活动,让人感觉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并正式开工,群众情绪立即被“调动”起来。直到5月9日当地政府才发布公告,表示项目将邀请群众全程参与,但情势至此,政府的努力为时已晚,群体性冲突终未能避免。
可以说,余杭区市民聚集事件,既是社会治理风险累加的结果,也是对公共管理能力的挑战。
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升和对环境污染的敏感,群众自我保护的本能选择,对公共管理能力提出了新挑战。要得到群众理解支持,“群众全程参与”无疑是一个良方。但“群众全程参与”不能总在冲突发生后。政府部门亟须改变决策方式和工作作风,唯有放下身段,认真听取公众的声音与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兼顾各方利益,才能获得所期待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