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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诉苦:出个医疗纠纷 赔上一辈子
2014-01-22 10:45:3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责编:荆彩] 字体:【

  医疗风险成村卫生室发展隐忧

  

  漫画/李真明

  本报记者 欧金玉

  村医诉苦:出个医疗纠纷 赔上一辈子

  近日,蓝山县早禾办事处山下村卫生室负责人就自己的遭遇来本报反映情况。2013年12月9日,一名患者到该村卫生室就诊,在正常流程接诊过程中病情出现变化,后转到县中心医院再到郴州市儿童医院,患者于次日5时许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死者放在村卫生室门口,要求赔偿,多方威胁。后经县委政法委组织县卫生局、当地乡政府、县司法调解中心等进行多次调解,在未进行鉴定情况下,他被迫与对方签订调解协议,由村卫生室赔付死者家属9.53万元,另由乡政府及卫生局补偿死者家属4万元。

  事后,这名村卫生室负责人一直觉得自己很憋屈:现在自己从事的是公共卫生服务,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给患者看病只收5元(其中村卫生室还要自负3元左右的材料费),自己只拿着500元的微薄月薪,出了医患纠纷却要自己个人买单。忙碌一年赚不了几个钱,而出了一次医患纠纷,花掉一辈子的积蓄还不够。这样下去,村里的乡亲看病是方便、便宜了,而自己这乡村医生却是无法当下去了。

  部门喊难:防范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尚无良策

  1月15日,记者采访了蓝山县卫生局一位姓乐的副局长。他介绍,该县于2012年1月1日起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经调查,此事发生医疗纠纷的山下村卫生室村医当天接诊的是一名患感冒的儿童,在输液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村医立即组织转诊到上级医院,初步怀疑为暴发性心肌炎。这种病就是在大医院就诊也不一定能平安无事。卫生部门人员调查村医的诊疗过程和处方,并未发现明显过错,至于其诊疗与后果有无关系须经权威部门鉴定。但由于死者家属不同意做鉴定,最后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才平息。事后,村医觉得自己很委屈,到卫生局上访,要求政府能补偿他付出的9万多元钱。

  该副局长说,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村卫生室成为非营利性机构。可是,目前许多村卫生室条件依然简陋,乡村医生多数诊断水平也不太高,抗风险能力很弱,一次医疗纠纷就有可能摧垮一个卫生室。让其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对于村卫生室的医疗风险的解决办法,目前国家并未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只能由村卫生室独立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该市曾经提出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风险的方案,但购一份保险几百元,补偿限额只有1万元,而且还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调解处理的补偿更低。这样操作保障水平不高,村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最终没搞起来。

  多方给力构建村级卫生室医疗风险防御能力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村卫生室本身就先天不足,政府对村卫生室资金投入有限,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落后,没有先进的诊疗设备。村医水平不高,人力资源缺乏。加上村卫生室大多地处偏远,如果出现患者药物过敏等意外情况,补救措施也难以及时实施。

  村卫生室纳入一体化管理后,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收入比以前大大降低,势单力薄,抗风险能力更是大受影响。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村卫生室的持续发展。人们呼吁,既要从政策上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投入,改善医疗条件,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同时也要从制度上健全保险机制,加强风险抵御能力,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