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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水泥出问题 厂家迟迟未处理
2012-01-16 21:21:0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责编:周静] 字体:【

  建房水泥出问题 厂家迟迟未处理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建房使用长沙印山水泥,发现该水泥有质量问题,使我修的房屋质量不达标,但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我发现修房的水泥有问题后,于2011年7月1日打电话给印山水泥厂销售经理,要求将水泥送检,对方说交由代理商唐和平处理。于是,我联系好平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平江县建设局,他们同意前来处理。但我通知代理商唐和平前来,他却说厂家不答应检查。唐和平说我家水泥用在阳台,受力不大,没关系,并答应年底补偿我2500元,我只好让步了。

  但最近我打电话给他,他却不肯给钱,还说厂家已将水泥送检,报告合格。他们搞鉴定时,我并不知情,我不认可这种单方面搞出来的鉴定,要求做混凝土回弹仪测试,但厂家不接受。现在我的房子已建好,但我担心房子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到时长沙印山水泥厂又不认账,我该如何是好?

  平江一名建房农民

  调查附记:

  1月6日,记者致电长沙印山水泥厂平江县的代理商唐和平,他说,投诉人所用的这批水泥是5月19日生产的,按规定在保存完好的情况下,水泥在3个月内都是可以做质量鉴定的。但投诉人将水泥运回家后却是露天存放,只是在外面盖了棚布,导致水泥受了潮,无法做出公正的鉴定。当时平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派人到现场查看了,只是没有出书面的结论。后来,厂家自己取了一部分水泥搞质量鉴定,结果是合格的。

  另外,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协调,工商部门建议厂家从消除矛盾的角度补偿用户2500元钱,但厂家认为自己的水泥并无质量问题,不同意出这笔钱。唐认为,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是他们施工时技术方面不到位造成的。用户如果仍然担心水泥质量有问题,现在还可以继续做混凝土成分分析,但费用很高,要2万多元,如果鉴定出水泥质量没问题,用户承担此费用则太不合算。

  代理商唐和平也坦言,他们在处理此用户投诉时有欠妥的地方,如当时并未要求质监部门出示一个书面的报告,证明水泥受潮无法做鉴定,厂家后来送检时也是单方面的,未走正规程序,不具备法律效力。他表示将再次与投诉人协商,妥善解决此纠纷。

  本报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