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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农村电费收缴何时更便民?
2012-01-05 00:59:2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责编:蔡矜宜] 字体:【

  双峰县农村电费收缴何时更便民?

  编辑同志:

  最近,双峰县电力局发出通知:从去年11月起,对全县电力客户实施营业网点集中电费收缴,取消以往进村收电费方式。此举实施后,许多群众认为,通过网点收费既不便民,又不利民。

  以我所在的甘棠镇接草村来说,用户一般距指定收费网点两丰村邮政代办点4.5公里。每月缴电费时,一般先要步行10至30分钟,再搭中巴,往返车费4元。而有些用户用电很少,甚至每月仅有电费2至3元,这样去交合算吗?过去进村收电费,客户一般只步行几分钟或10多分钟,不花1分钱,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方便群众。

  另外,网点收费还经常延误时间。去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村盘山组76岁老翁朱存九去网点缴费,营业员说上面网络不通,营业“停摆”,加上排队,他足足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缴了费,饿着肚子回家。而过去进村收电费随到随收,快捷利索,一两分钟就完事。

  更何况现在农村青壮年多数进城务工,留守的大多是老年人、中小学生及幼儿。老人去缴电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他们大多高龄,许多患有各种疾病,目不明,耳不灵,腿不行。他们在缴费途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谁来买单?虽然《通知》还规定:各电费营业网点是方便缴费的场所,不受区域限制,可在任何一个镇内网点缴电费。这话说起来好听,但对广大农村客户而言,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农村客户居住相对固定分散,交通不便,有几个会到其它网点去缴费呢?

  据说,目前城市普遍采用这种电费收缴方式,但城乡有别,电费收缴方式不能“一刀切”。电力部门还是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妥善解决这一牵涉千家万户的问题。

  双峰县甘棠镇小富中学退休教师 成兴中

  调查附记:

  去年12月28日,记者致电双峰县电力局负责电费收缴的供电所有关工作人员,他说,过去该县农村电费收缴,采取的是由抄表员到村里挨家挨户收取或由村代办员代收,但有时用户不在家,电力部门需上门多次,收费很不方便。加上村里年轻人多外出,代办员缺乏合适人选,同时还存在电费无法及时上缴的风险。

  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实施营业网点集中电费收缴对电力部门有利,对老百姓也是有利的,用户可以预存电费,如果出现欠费,电力部门会通知用户及时到营业网点补缴。如果用户实在到网点缴费有困难,也可以委托抄表员代缴,再打电话到供电所收费处确认电费是否缴到位。目前,电力部门还正在与农村信用社联系,探索出台由银行代扣电费的方式,到时用户就更方便了。

  本报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