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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房”为何成了违章建筑
2011-11-07 23:15:5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史学慧] [责编:周静] 字体:【

  读者希望扶贫帮困工作做得更好

  编辑同志:

  我是安乡县安福乡大福口居委会一名命运多舛的居民。多年前的一次事故中,我的妻子儿女全部丧生,我一度精神失常,四处流浪。后重新成家,生下一对儿女。谁料,一场火灾又让我家变得一无所有。我们只得借居在大湖口码头一简易木棚内,艰难谋生,多年来没有自己的住房。

  2010年3月,乡政府答应帮我家申请建“爱心房”,给我指定了建房地点,要我先自筹资金,房子修好验收后,再领取国家补助资金。谁料,我举债修好房子后,不但先前讲好的补助没了影,而且竟有执法人员上门,说我的房子是违章建筑,要限期拆除,我该怎么办呀?

  纪承元

  调查附记:

  近日,记者来到安乡县安福乡采访,乡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说,纪承元大半生的遭遇确实不幸,他家无地无房,日子过得很艰难。乡政府对纪一家一直很关照,近几年,为了解决纪的困难,乡政府对其两个子女的学费全免(未实行义务教育时);经过多方努力,解决了他们一家5口(现为4口,其母于前年故)的城镇低保。

  以前,纪承元一家住在乡政府门口、松滋河防汛大堤临河堤上的一个简易木棚内。该木棚是1992年为照顾修防会职工李某家属的生活,经县水利局批准允许临时搭建的,让其做点零售小生意。因水管体制改革,李某下海经商,将木棚转卖给了纪承元。纪将棚后来改建为砖瓦结构,而被水利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该建筑在大堤防汛通道上,纪又无证经营液化气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此,水利部门多次要求拆除未果。

  去年下半年,乡人大主席建议纪将此棚拆除,在旁边另一处建房,到时乡政府跟水利部门设法沟通一下,并呈报“爱心房”项目,可以有几千元的资助。纪于是在大堤内坡(此处也属防汛通道)重新建房。

  乡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县民政下发的“爱心房”补助有3000元的补助款,另外,考虑到纪的困难,乡政府打算另外补助其1000元。但由于纪原建在大堤上的违章建筑拆除不彻底,乡政府便未将钱发给纪。他们表示,近期会将3000元补助款发放到位,另外1000元困难补助等其拆除堤上的违章建筑后再兑现。至于纪所说的有人要拆“爱心房” 的事,他们并不知情。因为纪家一直无房无地且家庭困难,乡里实在找不到一处合适的地方供其建房,让其在大堤内坡建房也是无奈之举。此“爱心房”虽然未办理相关手续,但目前对防汛通道影响不大,暂时不会拆除,乡里会做好有关沟通工作。该乡像纪家这样建在大堤内坡的类似民房还有不少,到时大堤清障时会一并搬迁,统一补偿。

  不能否认,在帮助纪承元解决生活困难的问题上,乡政府的确做了不少工作,但能不能采取更好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他的住房问题,免得日后再让他折腾呢?

  本报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