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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湖南日报》刊登了《婚姻登记遭遇被“自愿”收费》的文章后,引起了临澧县政府、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民政部门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严禁婚姻登记处周边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到登记大厅从事引领服务;严禁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指引新人去某家婚庆公司接受服务。在婚姻大厅醒目处公开友情提示,办理婚姻登记只收取工本费9元;公示在外购买婚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与本登记机关无关;各婚庆服务公司必须在厅内公示所服务项目的价格。为新人提供服务收费依据,并做到宣传到位,解释到位,在遵从新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明明白白消费,杜绝多收费乱收费。
报道中提到的红花轿婚庆服务公司是由县工商局登记发证后开办的,虽与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位于同一街面,但与民政局只存在房屋租赁关系,不在同一地点办理业务,严格实行了场地、人员、收费三分开。经调查,并不是凡领取结婚证的新人都要接受婚庆公司的服务,近日统计接受婚庆服务的新人,只占取领证新人的41.3%。出现投诉的原因可能是该公司个别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导致了新人对民政部门的误解。
我们决心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婚姻登记程序,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红花轿婚庆公司的监管,杜绝乱收费、多收费或巧立名目不经新人允许进行婚庆服务的不良行为,坚决按政策办事,让群众放心满意。
临澧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