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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同名又同姓 错上信贷“黑名单”
2011-07-20 23:24:3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燕] [责编:周静] 字体:【

  编辑同志:

  我是道县一名普通教师。最近想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一套商品房,去咨询竟然得知:自己居然在道县白马渡信用社有信贷不良记录(2007年农资贷款1万元,延期归还贷款),可我根本没有搞过什么农资贷款呀。随后我到白马渡信用社了解情况,才知是因为一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贷的款,却录上了我的身份证号码。为此,我如要买房,所付利息要比正常高,不消除不良信贷记录,也不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恳请信用社帮我删除错误记录,圆我购房梦。

  周华

  调查附记:

  记者联系了道县信用联社,经道县信用联社调查,投诉人白马渡中学教师周华,于2009年6月4日在东门信用社工资质押借款50000元,于2010年5月22日结清本息。而道县白马渡镇的同名人周华,于2007年4月5日在清溪信用社借款1万元,期限1年,该笔贷款于2008年4月5日逾期,出现不良记录,后于2010年7月28日还清贷款本息。

  两笔借款均在信贷管理系统上线补录身份信息之前。2009年7月信贷管理系统上线期间,清溪信用社对本机构贷款客户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时,由于信用社存在一户多贷的情况,东门信用社把教师周华50000元贷款的身份信息补录成功后,清溪信用社同名的周华10000元贷款提示合并信息,由于两人同名同姓,教师周华身份信息也是在白马渡,于是,工作人员疏忽了身份证号码的核对,导致了教师周华存在了两笔贷款记录。对于此种情况,道县信用联社向教师周华道了歉,并表示已报省信息管理中心更正信息,并积极协助周华在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证明手续。

  本报记者 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