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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里开酒吧 居民有家不能回
2011-02-24 14:22:4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史学慧] [责编:蔡矜宜] 字体:【

    编辑同志:

    我们是洪江市黔城镇株山老市场的住户,这里本是一个安静的居民住宅区,但由于有家酒吧在我们居民楼二楼开业,每天吵到十一、二点钟,严重影响了我们整栋楼近14户居民正常生活。最近,一家名为“艾伦”的酒吧取代了原来的酒吧,其制造出来的声音比以前更大了,居民苦不堪言。我们向相关单位投诉过,可该酒吧还是开业了,一到晚上,我们的楼房都在震动,致使很多居民有家不能回。据了解,该酒吧各种合法手续都没办,有关部门怎么能听之任之呢? 几读者

    调查附记:

    1月10日,记者将此投诉反馈给了洪江市环保局。日前,该局回复说,接到记者电话后,他们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明,艾伦酒吧前身系红森林酒吧,原红森林酒吧于2008年11月开业后,陆续有群众反映该酒吧夜间噪声扰民,环保局向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酒吧停业整改直至通过环评验收合格。去年下半年,酒吧老板因无法取得批准,又将酒吧转让给了杨某等3人。杨等人接手后将酒吧改名为艾伦酒吧,并向环保局递交了《关于申请开设艾伦酒吧的报告》。环保局向杨等人说明了原酒吧扰民和停业整改的相关情况,并要求艾伦酒吧加强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且必须通过环评验收合格。但杨等人未经环保部门许可,就擅自进行了试营业。洪江市环保局表示,该局将督促艾伦酒吧停业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周边居民夜间的噪声干扰。同时,还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可投诉居民对洪江市环保局的回复并不满意,他们说,根据国务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外,还明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等附近,而艾伦酒吧就开在居民楼里。因此,他们希望对这样的娱乐场所予以取缔。